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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各走樺容陽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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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cc Flickr user Vincent Albanese)

(photo via cc Flickr user Vincent Albanese)

 

認識身邊很多的人,去旅行堅持要一大群人去。然而,對我來說,一個人去才好玩,識去一定自己一個去(玩,非目的地)。

因為筆者喜歡拍照,常常為了一張照片而在當地連拍或苦候,這會勞累與我同行的友人,別人去旅行可能是為了血拼,並不是在等我浪費時間。我於是想,既然如此,不如分開走,「來年歲月那麼多」。當你自己提着相機走時,你會觀察到更多身邊的事物,如果有人同行,你會跟別人聊天而忽略了它們,自己一個不能保證不會無視,但看的事物一定較多。而且,自己一個走,會覺得大自然的一切都好神奇,霎眼間覺得眼界好像放大了。放心,自己一個去旅行跟獨/毒男自己一個去BBQ是兩種層次的事,不會被人標籤為同一件事──前者是型棍子。

筆者是個優柔寡斷的人,會就某件物件買不買而苦惱。每年年宵,都會選年三十一晚凌晨時份買平貨,然而,並不會只在維園逛一次,由花檔、玩具到公仔檔都看幾遍,由黑夜逛到早上,夜以繼日。為的只不過是平一點的格價行為,幸好,身邊的友人沒有太多的怨言,一來他已經習慣了,二來他是跑馬拉松的。由此可見,跟筆者去旅行,同行者最好的毅行者,而且是有相當高的情緒智商,我又想,旅行在於大家開心,如果只有一個開心,倒不如「快刀斬亂麻」,免得別人心想「從來未曾幸福過,好心一早放開我」。

 

再舉一例,台北是港人的熱門旅行地點。我很討厭一個地方,那叫做九份。因為那裏有很多很可愛的手信賣,吃的、掛的、裝飾的,完全係落錢落海;筆者很喜歡一些嬌滴滴的吊飾,沒錯,是吊飾!由十份的追分成功木牌,到九份的小木屐,我家裏都有很多,上學的背包還掛有一隻兩隻公仔,這是我的品味。手信,每次都是來回逛了無數次才拼回來的,我絕不會不假思索就買。如果我是個女的,身邊有個男的會跟我走這麼多次而不出怨言,我肯定嫁他了;可惜我是個男的,逛兩次恐怕就被人怒罵、白眼了。

我對食,有一份執着。再以上面九份作例子,去了之後已經花了五六個小時,然後就扮個文青到誠品逛逛,再去夜市(好像是饒河)。老規距,我多數會走了一遍才買,除非我覺得有些小食很特別,如烤蠔。身邊有些朋友,像是為了台灣的夜市,在出發前已節食了多天,一到埗就瘋狂掃街,雖然我也會,但自知有個「限額」,胃淺,所以一定挑些最好食的,不似他們狂風掃落葉,由頭掃到尾。還有,台灣的夜市燈光酒色、招牌很美,我可以不拍照嗎?我可以像千尋的父母般嗎?

 

另外,又回歸旅行意義的哲學問題。有朋友去旅行,只為與當地名勝合照,放上社交網站「呃Like」;但我去旅行是為了出走,是為了疲倦的快樂(很玄吧)。香港的生活很無趣,但去旅行,會發現當地的風俗是如何的,能夠避開香港的煩擾,是件很幸福的事。而所謂「疲倦的快樂」,是因為我每朝都會在九、十點起床,然後每晚趕及尾班車前回來,雙腿非常累,但很開心,因為一整天根本沒有用過腦,沒有壓力,完全隨心。我很喜歡這一種的旅行方式,很多朋友都笑我傻,我想這就是我不能和他們一起去旅行的原因。

當然,我不是完全鍾愛於獨/毒自去旅行,因為有時有些事一大伙人在一起才好玩的。例如十份行鐵路,跟友人菁桐站(好像是第一個站)已經下車了,然後徒步走千里路到十份,記得鐵路上有一條長長黑黑的隧道,走到一半時,遠處傳到火車聲:

「係咪火車聲?」友人問。

「一個鐘先一架,應該唔會係掛。」我說。

不料真的是火車,結果我們馬上轉頭就跑,那一趟被火車追的經歷,真的很不錯。如果自己一個人,我想我不會這樣做,就算這樣做,之後回憶也許會少了一班人的共同回憶。

 

只是我有我自己的旅行風格,我不喜歡有太多人的捆綁,在必要的時候我會出場,但其他的時間,我希望能夠靜靜地自己一個走。一大群人有一大群人的陽關道,獨個兒有獨個兒的樺容道。對於計劃行程,我是一竅不通的,還是讓他人去計劃,我坐享其成就可了,到了目到地,就跟他們分開走。你知道的,人在異地,多艷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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