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安去中國的歌唱節目,唱廣東歌,做許判的崔健開口就鬧:
「這首歌是上一個世紀的歌對吧?讓現在的觀眾、年輕人聽一個老歌,而且用廣東話唱,你的寓意是什麼?為甚麼沒有更現代更年輕一點的,香港人登陸到大陸舞台上去表現自己的聲音?」
這鬧得真好。因為許志安之後回答:「剛才崔老師說得非常對。」這叫唾面自乾。別人往你臉上吐,你還說,老師吐得好。不鬧你,還鬧誰?
許志安自己丟臉,還丟了香港的臉。崔健如此鬧,是中國本位,瞧不起香港,言語跡近無賴,許志安竟然甘之如飴。崔健是個被建制完全吸收同化的搖滾叛徒,許志安又何嘗不是連自己一身技藝受辱,也不強烈抗議?
老實說,許志安和好多香港歌星,為了搵錢,紛紛亮相這些歌唱比賽節目,明明早已有名氣,卻在這些地方像個初出茅廬的新人,給人評頭品足。
賺錢很好,但用這種受辱的方式去賺,他們自己是怎麼看的呢?許志安在香港曾經紅過,近年半紅不黑,卻總算是個名字,是一方之雄,現在要給一個土豪鞭韃,還「是是是」的應著,變了小安子,評判席的自然是皇上了。
一個藝人,對自己的技藝,難道不應多一點點自傲?我的演唱,是給你們打分的嗎?請這些人去中國賣唱,是消費他們的歌星身分罷了,這其中有一種陰邪的快感—— 你們紅過,也要來我們新發財的大台,給我們批評打分,叫我們老師老師。
花得起錢,就識得音樂,識得藝術,有話語權。這在中國的奢侈藝術品市場,乃至中國甚麼好聲音的二三流歌唱節目,都是一個格調。你的技藝,我寫一張支票,都是可以拿來羞辱的。
香港的Youtuber上去TVB被人羞辱,都是如此。香港流行叫歌影視的人作Artist,其實很可笑,叫Entertainer也有點over。香港和中國,是雙生兒。有錢的時候,羞辱別人;要賺錢的時候,被別人羞辱。七八十年代的香港,今日的中國,大家都是不顧一切、不顧身世的買和賣,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