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Elsie因工作關係,已在英國公幹了半年。今早,我忽然想念她的聲音,就撥電話給她。她一接話筒就說:「我睇咗你篇《二丁目》文。葉希林,你死喇,你真係愈嚟愈似Vincent Chung,個腦諗啲嘢同佢差唔多。」
吓?一直以來,Vincent在我心目中不至世紀大賤男,但都算是賤男。因為他明明有女朋友,卻沒間歇地「偷食」,但又不斷有女子「落踏」。是她們蠢,還是Vincent高招?不過,無論他有多賤,對我有多負心,我依然當他是朋友,可能我們根本就是同一類人,賤人。無友不如己者?如果孔夫子知道我這樣引用他的金句,大概會從棺材跳出來。
「不過,如果你係男人,應該高招過佢。」Elsie補充一句,我在話筒裡笑得人仰馬翻。她說中,我經常好奇為何Vincent出招如此低,純粹出口術「冧吓女」,帶她們吃普通菜色(平均港幣200元位),也可以騙得一夜風流,最過份那次是帶女子到旺角的時鐘酒店開房,房租港幣300元可過夜。每一次,我聽他的故事,都有種「如果我係男人,我諗我食女可以食到滯」的感覺。Vincent Chung可做到的,Ashley Ip一定做到,可以更多。但我快變成一個素食主義者,或索性不吃練仙。
「同你傾計永遠咁開心。」我傳給Elsie一條短信。
「但冇得見(飲泣Emoji x 3)。」
「但妳永遠住在我心中,所以我無時無刻都見到妳的縱影。」
「好似Vincent Chung講嘅嘢!佢真係以為會有人信架喎(笑喊Emoji)。」
「有,Queenie囉!」
半個中環都知Vincent是玩家,但竟然還有個叫Queenie(Q)的女子受騙以為他會娶她。唉,當初她還要擺出一副Vincent嫂的姿態在我們朋友圈中出現。結局,就是「中出即飛」。為何我會知道?Vincent親口告訴我,他還說Q應該被很多男人調校過,因為她的口技、床技都不錯,還願意陪他玩手扣。及後,我每次因公事關係遇見Q都努力壓抑自己,不要幻想她吃牛奶樂和吞豆漿的樣子。
不過,Vincent的確有他的個人本事,還是我大方?今年因出差的關係,我被迫一個人孤零零在上海過生日,當我在酒店房病到花容失色,連吃都要Call Room Service的時候,收到一條來自Vincent的短信:「食生日飯有乜嘢好介紹?」這死仔,一定不是想替我慶生。瞬間,喉嚨痛的火燒感覺立即衝上腦,但扮EQ高的我還要回覆:「想請我食生日飯呀?」
「No ar. Girlfriend bday ar!」他還毫不掩飾地回應。我對他從來沒有希望,也不期望他會記得我的生日,但你不記得我生日還要我為你介紹餐廳,我不得不怒火中燒。我冷淡地回了一句:「我今日生日呀!」他知衰,一口氣傳了10條短信過來,包括一個他唱生日歌的錄音短信,再有「咁你去咗邊度慶祝?邊個男仔咁幸運?」
我真係好好好嬲!我嬲到即刻熄咗隻Wifi漫遊蛋,然後合埋眼瞓覺。第二朝我搭早機返香港,唔知道係咪比Vincent Chung激親,我臨Check-in前燒到102度,啪咗兩粒特效必理痛,再去便利店買咗枝雪條當冰墊放額頭降溫先上飛機,唔係真係比人捉去醫院打點滴。只有廣東話能夠完全表達我當時的情緒。回到香港後,他又傳短信來補鑊,我一條也沒有回。一星期後,有晚,我在床上看著他半年前送我的公仔,決定不要生他的氣了。
「Vincent Chung ,我嬲完你喇!你將我生日Mark落電話到呀!(唔開心Emoji x 3)」我跟他說。他回覆:「我都估到你嬲我,傻妹我記得架!」我不受這套,「傻妹」留返比你啲妹妹仔,但老實說我又「Gur」了點。
「我睇在你之前搭幾十幾個鐘機帶_____返嚟,我就原諒你,我見到 _____ 就嬲唔落。」我喜歡的那個卡通人物在香港很罕有,Tomi曾經走遍整個旺角也找不到他的行蹤。Vincent願意長途拔涉帶他回來,還說了一句「我搭飛機比佢坐我隔離」,我承認自己當下有半點心花怒放。我收到公仔的那刻很感動,畢竟我什麼也沒有給過他,連Friend Hug也沒有。
「Love you.」你看,他就是這樣。我氣已下,他下個生日,我會送贈他最愛的比卡超。
這日中午,我與Vincent約在金鐘Conrad(港麗酒店)吃中午自助餐。Conrad的餐廳,我只在Nicholini’s吃過飯,以及於Lobby Lounge喝過酒。但跟Vincent吃飯不是約會,約在Garden Cafe最適合不過。白天的Garden Cafe氣氛一點也不浪漫,特高天花及落地玻璃令陽光灑落在飯桌上,我幾乎要戴著黑超吃飯。不過,亦因為這樣,這裡能給我在東南亞度假的感覺,而且當日圍繞我們的食客都是外國人,有日本人、印度人、菲律賓人、白人。
Vincent這類「大食」的人吃自助餐就是一字記之約,「抵」。我們共同的目標是一系列的海鮮,包括龍蝦。庖丁解牛,我解龍蝦,說:「嘩,好多子。」
「我諗起啲女仔食我啲子。」他淫笑著說。我知他的喜好,他愛「口爆」,然後叫人吞。我嘆一下氣,反白眼,說:「我想嘔返晒頭先食嘅嘢出嚟囉!」
「I’m sorry. I didn’t mean it.」
「唔係,其實好好笑。反正,又唔係我食。」然後,二人捧腹大笑。他碌卡埋單,我給他現金。他說:「算啦,唔使。」
「唉,唔好喇,無功不受祿,我又冇吞你啲子。」語畢,我放下4張100元鈔票,揚一下手,補一句:「尾數你比啦!」
食女有何難?但我與Vincent的關係還是純過蒸餾水。為何我可以原諒他忘記自己的生日?因為我們只是朋友,從不來電。如果是面對我喜歡,或喜歡我的人,我就不會滿足於一隻公仔。然而,無可否認,Vincent是一個可以逗我笑的人。友誼萬歲,我好易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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