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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換禮物,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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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s 2015

 

上星期天,我與飯腳搭叮叮經過上環,永安光是門口已擠得水洩不通。我說:「嘩,真係好多人,不過我都覺得買聖誕禮物應該去百貨公司。」雖然,我半點也不喜歡買禮物,去旅行買伴手禮對我來說是負擔。所以,現在每次有朋友歡天喜地說:「喂,不如我哋交換禮物呀!」我會第一時間撲出來:「我唔玩得唔得呀?」我對交換禮物有嚴重的心理陰影。

小時候,老師說要交換禮物,乖學生如我被迫硬著頭皮說好。我會仔細挑禮物,如買Lego車仔,但我竟然抽中過煮意粉的蕃茄醬、叮噹時鐘(聖誕節給我送鐘算什麼?)。漸漸地,我不再認真看待交換禮物這回事,反正我想得到的永遠得不到,8歲的葉希林已看透塵世間的奧秘,只是我直至21歲行成人禮前,還是會為不想得失朋友而屈就參與交換禮物這個無聊遊戲。

我呢,不是一般女孩子,對巧克力「不感冒」,卻多次在朋友圈中的聖誕交換禮物環節中抽到巧克力,通常是Royce,幸好未抽中過金莎,唔係真係火都嚟埋。又有一次,我在公司的交換禮物環節中獲得了一盒類似日本伴手禮包裝的豆腐蛋糕,我一拿到它就即時思考如何消滅它,結果一直留到新年將它當作賀年禮品送出。那次,我送出的是一個印有文藝復興年代畫作的流動充電器(尿袋)。

朋友同事沒心肝都算,與情人交換禮物,我也試過遇上糟糕的事情。拍拖的潛規矩就是聖誕節、情人節要交換禮物、生日要送/收禮物,週年紀念我就別提因為我都記不起我有沒有捱到過一年,分手紀念日我卻記得清楚。而這個令我失望的人,唉,我都費事提佢個名,但我們的分手紀念日是1月1日。在叮叮上,我忍不住向飯腳娓娓道來這個滑稽故事:「呢個人用好興奮嘅語氣同我講,Ashley,我買咗份禮物比你,Merry Christmas!」當時,我見到一個Tommy Hilfiger的紙袋已心心眼,急不及待伸手接禮物。這男人應該在拍拖前就知道我很喜歡這品牌,因為我經常讚他穿Hilfiger恤衫穿得好看。我喜歡Hilfiger的程度是,我家裡有它的男人香水自用。

「你估吓之後發生乜嘢事?」我問飯腳。
「鎖匙扣?」
「Hilfiger鎖匙扣好好,但紙袋入面係一隻唔關事同頹到喊嘅水杯。」我提高聲線說,飯腳呆掉了,我補充:「仲有,點解佢要用Hilfiger嘅紙袋裝,令我有False hope。」

我沒有告訴飯腳,當時我很不想將手上的3條不同款式Calvin Klein boxers交給那男人,我留給自己當睡褲穿也好。我可是花了時間及心思挑禮物給他。果然,跟情人交換禮物要考慮的就更多,尤其當你們還不是老夫老妻,如禮物對方喜歡嗎、夠實用嗎、夠名貴足以讓她放上Facebook曬命嗎。同年聖誕節,Lincoln給我買了馬莎(Mark & Spencer)的巧克力,他知道我不太喜歡吃,但每年聖誕/情人節總給我買,即使分手後,他說這樣才算過節。而我這個壞人,每年都沒有替他準備什麼,沒付出卻有收穫,所以他買什麼給我,我都不會批評。除了巧克力,他還會買酒,前幾年他在聖誕送我的Bailey’s,我現在還在喝。

話說回來,我好像從來未試過在交換禮物這回事中得到過半點興奮,每次只有怒火。所以,我就決定不再參加這遊戲,但這樣拍拖會被飛嗎?近幾年,約會很多,戀愛太少,拍拖沒有,我已經忘了(還是從來未有學懂?)如何維繫一段正式的關係。假若現在要我負起別人的女朋友之名,我大概會驚惶失措,責任有點沉重。我時常跟他們說我只可Take,不懂Give,他們會回答,只要我靜靜陪著他們已是最好的Give。Are you really sure?

星期五晚,我沒約會又不想回家,放工後就在街上漫無目的流浪。我經過馬莎(這不是廣告,純粹是我的個人歷史分享)看到人們在內辦貨。我無法跟你形容,只要一踏進馬莎,我實實在在感覺到聖誕老人來到城市了。即使不是節日,馬莎都能給我一種家的溫暖感覺。或者,是因為它是陪伴著我成長的地方,我兒時穿的衣服、吃的糖果都在這裡買,我爸喜歡在這裡買西褲,我媽鍾意在這裡買鞋子。長大後,我碰巧遇見的兩個男人都喜歡在這裡買東西,Lincoln買酒和巧克力、Tomi買茶包和餅乾。我忽然想念Tomi,他曾經說過自己非常重視聖誕節,所以在21世紀仍會寫聖誕卡。儘管現在他不會再寫給我,但我依然想約他吃飯,親手給他聖誕卡。就在我挑聖誕卡的時候,有人喊叫:「喂,葉希林!」原來是某位舊情人,他當時牽著女朋友。他是Lincoln以外每年都給我買禮物的一位,而不是1月1日我講分手的那位。

離開我的人都會有好歸宿。我決定,今年聖誕堅決不要看《Love Actually(真的戀愛了)》,我會看《Closer(誘心人)》,費事眼冤。

不過,一對情侶,
不交換禮物,行;
不交心,不行。

一個溫暖的擁抱,交換體溫,可能已是最好的聖誕節禮物。

 

葉希林Facebook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ashleyip.writ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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