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土主義的討論,並不能夠迴避身份認同及意識是甚麼問題。「本土」所包含的基本元件,是一個特定群體在特定時空及土地上,基於在地的歷史脈絡以及現況,所滋長出對於自身(我者)的看法,以及隨之而來的,看待與他者關係的方法。而本土主義的內容,亦會因為該群體對於「我者」及「他者」的看法,從而產生具有不同的性質及樣態的本土主義,並對以後的政治及社會動員有著不同形式的影響。
如果把以上的預設放進澳門的社會脈絡當中作分析,則需要問的問題是,「澳門人」如何看待自身?「澳門人」的他者是誰?這樣的態度,如何成為澳門本土主義的模式?而它是否為(或可以作為)過去及未來澳門人的政治動員?本文首先想藉著最近幾個月來網上有關澳門人的創作或社會事件,從澳門人的反應中分析他們如何看待自身及他人。
澳門人的身份性質
在過往幾個月,可以看到有為數不小的澳門人,在看到網路上一系列有關澳門人題材的創作的時候,所作出的不同反應。總括來說,他們的反應可以被歸納為「澳門人對他者建構其形象的抗拒」。簡單來說,便是澳門人所表現出來的,僅是對於澳門人「不是甚麼」的看法;例如,澳門人不是每事都會求習大大、不是「澳豬」、「生蕃」等等。而另一種的反應,則是澳門人對他者近乎刻版印象的描述,或是實質上的排拒。前者的例子,有例如香港人便是諸多要求、麻煩、香港便是「立立亂」的地方。而後者則是例如在議事亭前、爭取超齡子女來澳的抗議者,或者早前集體遊行的的士司機:這些對澳門人而言,皆是所謂澳門人亟需抗拒的「非我族類」。
總括以上所述,以上的事件代表了在澳門人的具體行為中,所做到的兩件事有:第一,澳門人定義到自己「不是甚麼」;第二,則是相對於澳門人之中的「他者」。這樣的一種姑且可以被稱作「澳門本土主義」的原型,卻缺漏了一塊重要的部份:澳門人實質上無法定義自己是「甚麼」。這並不是說甚麼人才是澳門人的問題(雖然這問題本本身亦是非常重要),而是澳門人好像缺乏了一種集體記憶、歷史或事件,能讓其建構自己的身份。他們亦沒有一種所謂的,受大部份澳門人所信奉的「核心價值」。而澳門人除了本能式地抗拒別人對其(可能有錯誤)的印象以外,其實並不能以自己的特質,來回應「他者」的意見。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也可以被視為一種澳門人「集體失語」的現象。
因此,為了解答「澳門本土主義」的本質為何,這裡有必要與其他地方的本土主義的形成作比較,從而理清澳門其可能的路徑為何。下文即嘗試以香港及臺灣本土主義的形成,而從他者的經驗當中,理解澳門與它們可能的差異為何。
本土主義的構件及臺港本土主義的形成
在很多時候,本土主義實際是一種後設的建構—亦即,它是某部份的社會群體在因應政治現實而作出回應的時候,從歷史當中尋找「我們」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因此,即使不能避免地要對過去進行詮釋,但它還是必須以具體的歷史資料作為前提的。亦即,即使它是詮釋,但能夠被詮釋的「材料」必須存在,才可以作為進一步詮釋的基礎。這種可以供為詮釋之用的「歷史原型」(借用Anthony Smith 的族群原型Ethnie概念),可以在臺港本土主義的例子中更清楚地理解。
簡單來說,香港本土主義的形成,其基礎可以追溯到在1970年代的麥里浩時期。在經歷1960年代的左派暴動以後,港英政府透過行政吸納及一系列的現代化措施,令普遍香港人的生活水準得到提高。逐漸地,香港市民逐漸產生了一種(某程度上相比於共產中國)的市民自豪感(Civic Pride),並開始自覺以中共治下的中國人的生活,有著某程度上的差異。甚至在80年代香港傳播軟實力最為強盛的時候,中共治下的住民亦被視為是落後於香港人的「阿燦」。而這種以自豪感及他者想像作為基礎的本土主義,在歷經了主權移交以後,中國殖民政府在對香港實行的一系列殖民壓逼當中,開始轉化成為具體政治抵抗及社會運動的論述。「本土」開始成為香港人主流所認同的價值,而不同政治組織亦紛紛在此基礎上,提出不同對於香港前途的想像。
而台灣的經驗,應該始於二戰戰後國民黨來台以後,所施行的一系列高壓政策。這種獨裁手段的控制及隨之而來的反抗,形成了台灣史一段重要的「白色恐怖」時期。這段時期所伴隨的集體記憶,便成為了1987年台灣解嚴以後,台灣急速本土化的重要基礎。而在1990年代民主化以及其後的政黨輪替當中,台灣人除了通過民主程序,在某程度去除了國民黨的殖民性格以外,還由於在中共的環伺以及間接統戰下,開始產生了「台灣獨立」的思想。在所謂台灣已經出現了「天然獨」的世代下,本土主義在台灣,基本上已是毋庸置疑的常態。
由以上所述,便可以看到在臺港本土主義形成的脈絡當中,實際上是以經過詮釋的歷史事件為基礎的—香港通過的是殖民時期的政治安排,而台灣則是在威權時期的集體記憶。而如果在進一步地觀察的話,可以看到臺港在本土主義上的共通點,便是它們都是以一種「價值」作為其本土主義形成的動機的。香港現在的主軸是「民主反殖」,而台灣的主軸則是「獨立建國」。但以上的情況是否適用於澳門?澳門的歷史脈絡,是否提供了本土主義能夠發展的土壤?這是以下嘗試解答的問題。
澳門的歷史脈絡及其本土主義的基礎
澳門從中國的革命開始,便一直受到北方民族—領土收復主義的侵擾。由於葡萄牙殖民政府力弱,形成了澳門過份依靠北方腹地的形勢。往往,北方腹地能透過例如停止供糧或供水的方式,對城邦內部的政治進行干預。而1966年反抗葡殖的本土抗爭,在被親中的領袖收編以下,便成為了一場實然政治權力轉移的政治運動。在成功逼使澳葡政府讓步下,本土抗爭的目標當然已經達成,但澳門以後的政治決定,便被這些中共在澳的代理人所獨佔。其後,在中葡私自授受以下,澳門「被」回歸中國。但對於當時的澳門人來說,葡殖統治對他們來說,如果不是暴政的話,便是對澳門毫無建樹,僅是嘗試維持特權的疏離者。
因此,澳門在二十世紀的一段歷史,便是一段城邦—腹地的鬥爭之下,最後不敵其力量而被腹地在各個面向上的吸納與收編。因此,澳門並沒有像香港與台灣的歷史脈絡一樣,有出現特定的政治機會,以作為建構一個通過集體事件及記憶,從而擁有政治及主體意識的社群。換言之,澳門本土主義的基礎,並不能像台港的那種「歷史—價值」的路徑,而需要另辟一條與自身歷史及政治經驗有聯繫的道路。
如果回顧澳門自「主權移交」以後的主要政治抗爭來說,便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趨勢—在澳門出現並且成功製造大規模動員的社會運動,皆是基於利益而出現的(不論是以直接或是間接的形式)。例如,2007年的工人抗爭,便是訴諸外勞對本土工人工作機會的侵犯而出現的。又例如2014年的離保法案,雖然可能並非與澳門市民的利益有著直接的扞格,但是明目張膽的利益獨佔,已經足夠令澳門人感到厭惡而走上街頭。相比之下,一些訴諸「歷史—價值」為主軸的社會運動,參加的人數所謂是小之又小—例如,像5月1號以「土地正義」為口號的遊行,出席的人數,只有僅僅的數百人。又例如像桃花崗、主教山、愛都、慈幼等等有關澳門人歷史及集體記憶的社會運動,所牽涉的大多是澳門既有狹小的社運圈子,而從未成為全澳性的議題。
因此,澳門抵抗中國殖民主義的動員,似乎便不能避免地需要依靠大規模的政治—經濟危機,以提供一個可以令大量澳門人走出來的政治機會。這種機會能夠超克所有族群—階級—意識的既有限制,使所有澳門人都能走出來。當澳門人能夠走出來的時候,社運領袖所要做的關鍵,便是如何「構框」社運的議題及主軸,從而使澳門人能夠指向澳門最根本的結構性問題:來自中國的殖民壓逼,加上殖民者及其共謀挾帶資本的霸權。至於澳門以後會走上的路,會是一國一制、城邦自治或是獨立建國,便端看澳門人的決心及勇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