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 SYUSU on Friday, July 24, 2015
香港大學任命副校長風波成為全城焦點,校委會以「等埋首副」為由拖延任命陳文敏,引來學生、教職員和校友等的不滿,質疑是政治干預學術自由。與此同時,香港唯一私立大學樹仁大學的校長之位,自樹仁之母鍾期榮校長去年病逝後卻一直懸空,至今已經超過一年。
鍾校長病逝事出突然,此前沒有選定繼任人的計劃,故懸空校長之位無可避免。然而,校方一直未有公佈遴選校長計劃。直到今年6月,學生會向校方查詢,校方才透露會暫時懸空校長之位,因為鍾校長2001年曾經中風,校方當時已改用集體管理方式管理學校,「一直沒有問題」,所以短期內都沒有遴選計劃。學校網頁上的大學行政架構,亦沒有「校長」一職,校監之下是「副校監」和「學術總監」,由校監兩名兒子副校長出任。校方強調,根據《專上學院條例》,懸空校長沒有問題。
的確,根據《專上學院條例》,懸空校長一職沒有問題。但不犯法不代表合理,以小組管理方式管理學校,出現問題時學生卻無法向單一領袖問責,因為理論上根本沒有「最高領袖」,此時便會出現部門互相推卸責任的情況,檢討補考制度正是一例:
根據樹仁學則第三十四條:「補考成績,於科該次考試最高給予C級」
然而,註冊處通告卻指:「補考後該科的總成績最高給予C級」
考試最高給予C級和總成績給予C級,明顯有極大分別。自4月開始,學生會已先後向協理行政副校長及註冊處高級主任張國平、質素保證委員會(QA)代理主席協理學術副校長(策略發展)梁鏡威,及學術副校長胡耀蘇查詢,但三人均未能解答問題,只是不斷推卸責任,直到6月底才提供答覆。架床疊屋的管理架構,最後連找一個人為問題負責,或者為學生提供協助都如此困難。沒有校長,真的沒有問題嗎?
Posted by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 SYUSU on Friday, June 26, 2015
眾所周知,校監年事已高,校政由兩位兒子主理,如今奇怪的架構令問責更難。樹仁大學雖受《專上學院條例》規管,但有關條例對院校的規管極為寬鬆,通過了學術審查之後,基本上政府難以對其有實質影響。(唯一能左右大學發展的,可能是教資會批出的資助)八大院校學生因為行政長官必然出任校監而不滿,但連行政長官亦無法對樹仁指指點點。(雖然也是好事)英治時代,「港督在殖民地上的權力僅次上帝」;在樹仁,校監權力卻比特首更高。按《專上學院條例》第12條(1)(a),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就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教務委員會及院務委員會的組成訂立規例,但找遍樹仁大學的網頁,只能找到各個委員會的名單和職能,而無法找到規例,簡單如委員由誰人任命公眾亦無法考究。
樹仁大學以弘揚儒家文化為己任,但校方卻將之演繹成「家長式管治」,把已是或快將是成年人,兼是學校重要持份者之一的大學生排除在決策之外,又以自資為名拒絕向公眾交代詳情。學界爭取修改《大學條例》,廢除特首必然出任校監的條文,《專上學院條例》似乎也有檢討的必要,否則自資院校便成獨立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