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Ellen,今年25歲,高165厘米,雙魚座,單身,性向未定。可是,如果你硬要我定義自己的性取向,我會說,雙性戀,Pure(未被分類的女同志,不是Tomboy,也不是Tomboy Girl)。
「無論於什麼角落 不假設你或會在旁
我也可暢遊異國 放心吃喝」- 楊千嬅《再見二丁目》
雨點打在彩虹旗上發出嘀嘀嗒嗒的聲音,狂風把彩虹旗吹得在半空中飄揚。我隱約看到裡面都是嘰嘰咕咕的亞洲人,由於我聽不明白她們的語言,我猜全都是日本人。明明我也是黃皮膚,她們卻會因為我不諳日語而將我視為外國人。我在酒吧的門前抵著寒風抽煙,靠門口站的那個B(Tomboy)看了我一眼。在我的食指彈走了這枝煙最後的煙灰,我遇上同是外國人的她。我沒管什麼,就跟她進去了。她點了一杯White Russian,就在她打開銀包想付錢的一刻,我點了一杯Black Russian,拿出一張10,000 yen。她說:「Hey, you don’t have to.」
「It’s alright. You pay for the second round.」
如果她不是點White Russian,我也許不會撲上前。從前,我會喝的雞尾酒就只有White Russian,因為一個男人,我開始喝Black Russian。在我跟他搞曖昧的時候,我傳了一杯White Russian的照片給他,而他當下竟然在灌Black Russian,我就這樣兒戲覺得我們是命中注定,也讓他成為了我的第一個男朋友。只是,我們無法和平相處,我也不能解釋為何自己不能以對女孩的耐性與溫柔對待他。從此之後,我沒有戀上任何一個男人,所以我不確定我們分手是他,還是性別的問題。或者,我們這些疑似雙性戀的人就像火車上的乘客,當火車駛入紅磡站,究竟會停在左邊月台,還是右邊月台呢?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而我會把自己與這個男人的關係形容為搭錯車,就像我也試過糊塗的衝上西鐵,沒什麼,可以搭倒頭車的,我們還有青春可以花。他唯一能改變我的,就是我以後覺得沒奶的Black Russian也可以接受。
我跟著White Russian走至一旁,老套的以「Where’re you from」作開場白,她接著說出一個不知名的地方,見我一臉錯愕,就說在南美,於巴西附近的一個國家。在夜店裡,我似乎對任何人的來龍去脈都不太在乎。一夜風流,我以為自己在意的只是這晚玩得開心與否,而非陌生人的過去。可是,我又無法一開口就邀約對方開房,總需要正常的社交。兩個外國人被一大堆不懂英語的日本人包圍著,就只好單對單的聊天,談談彼此居住的城市的文化、聊聊對日本的印象,即使是如此的片面,也有不少東西可以說。我不知道為何酒量不是特別好的我,完成了兩杯Black Russian仍清醒得很,沒有醉意,也未有想跟任何人發生親密關係的意思。那刻最大的慾望反而是坐低吃一碗熱騰騰的拉麵。
「Wanna go to another place to dance?」她問,語畢,就跟著夜店裡節拍很不夠的音樂圍著我跳舞。南美人是天生的舞者,在她的國家,街上隨便一個人都可以跳。但依然,此時此刻,她的Hot比不上一碗拉麵。於是,我說:「I’m sorry. I needa wake up early tomorrow for the fish market. So I gonna leave in 15 minutes.」我顯然東拉西扯,根本沒有人會在星期天一大清早爬去築地市場,因為休市。我要留,可以用任何原因;我要走,可以用所有藉口。
我就像日本人那樣很規矩的跟她閒聊。15分鐘過後,我說我要走了,禮貌地給了她一個擁抱,親吻她的臉頰。迅雷不及掩耳,雙唇已緊貼,兩舌在交纏。我閉著眼睛,不抗拒,因為沒有拒絕的理由,但不見得我內心有任何熾熱的感覺,即使後來她那隻溫暖的手伸進了我的襯衣,在我的腰間游走。她做了這麼多,倘若我拂衣而去,未免太沒禮貌?畢竟還有20分鐘,丸之內線的尾班車才開出。我用右手撥開了她蓋著頸的頭髮,用咀唇輕輕的吸啜她的脖子。幸虧酒吧的音樂不算強勁,我能清楚聽到她的呼吸開始變急速。而我本來擱在她後腰的左手,開始向前移,再將手指頭伸進她的胸圍內,像畫圈圈的搓揉,撥弄著她的乳頭。
凡事不要去得太盡,還不需要單手解她的胸圍扣,因我沒打算與她有任何下文。而且,此時,我已感覺她的身體變得柔軟,整個人的重心落在我身上。她個子小,我還承受得住她的體重。我將右手放回她腰間,用力一推,她的身軀零距離貼住我的身軀。我一邊熱吻著她,一邊扶著她的腰部,而我的下肢就按音樂的節拍前後擺動,好讓磨擦能給我們一點興奮。只可惜,我搞了這麼久,就只有剛才的半點興奮。我偷窺一下手錶,是時候走了,輕輕的推開了她說:「I’m sorry. It’s time for me to leave.」
「Are you sure that you’re not staying with me?」
「Well, I wish, but I needa wake up early tomorrow.」
說罷,我再給了她一個吻。這種不是難捨難離,而是她苦苦糾纏。雖然,我知道自己很討人厭,沒有想跟別人發生關係,為何又要把她搞至「㷫熻熻」?這是一種報復心態。以前,在我墮進她們無心所設的陷阱時,已經沉淪到不能自拔,但她們會說「我還是想嫁人」。於是,我都想別的女人體會這種「求不得」的痛苦。
「Are you going to Metro station?」她問。
「Ya.」不然呢?在東京打計程車隨時打出一張回港的廉航機票。
「I’m a little bit drunk and wanna go back to hotel. Let me join you.」
就只是一杯半White Russian,南美人有這樣容易醉倒?我不管了,我搶過她的酒,一灌而下,因為沒喝完她不會走,也不會讓我走。我衝去衣帽間拿下她的外套,給她穿上,就匆匆的拉著她離開酒吧。
2015年11月15日的凌晨,在我剛下飛機沒多久,就在新宿二丁目牽著一個陌生人的手,還有替她撐傘,明明在飛機上我仍為失去了某人而飲泣。這夜的東京街頭有點冷,還飄著毛毛細雨,或者我應該慶幸有人給我取暖。Ellen Lam,這不是你渴望的?在她們身上滿足不到的慾,留待下個化身燃燒,而這個化身,可以是一個陌生人。但為何,這種快樂,沒有突然被我需要?
「Hey, your lips are very soft.」她說。我沒有回應,只「嗯」了一聲,然後說:「Hey, have you ever fallen for straight girls?」我想拋下淫慾,好好與她展開一段對話。
「Ya. My ex-girlfriend claimed herself heterosexual before falling in love with me.」
「So how did the relationship end?」
「She needs a man, children, family, marriage.」
她說,她的國家對同性戀的包容程度很高,但仍有喜歡女生的女孩接受不了跟同性開展長遠關係,更何況在香港這個性空間狹窄的城市?我跟她都是金賽(Alfred Charles Kinsey)的信眾,相信大部分人都有一定的雙性戀傾向,分別只取決於程度,世界上就只有少許人是絕對的同性戀或異性戀。然而,人極有可能因為傳統的約束,壓抑內心慾望。這些年,我沒有幻想要「拗攣」任何一個我喜歡而宣稱自己是喜歡男人的女人,但有趣的是我們的關係總能發展至不倫不類的地步,擁抱、拖手、接吻,但我與她們牌面上只是朋友,誰要離場無需講一句。漸漸,我放棄定義這些關係,甚至可以與任何人接吻,因為朋友都可以熱吻。
我拖著她,來到新宿三丁目的地鐵站。她問:「You take Metro?」
「Yup. Don’t you?」
「I used to take JR.」
我們不如就在這裡分別吧,妳乘妳的JR山手線回東京,我搭我的都營丸之內線回赤阪見附。她問我,丸之內線能否載她回東京。我說了一聲「Yes」,她就跟著我。從來,沒有一個女孩相信過我的這句「可以」,儘管我信誓旦旦說我與她們能走很遠的路。或者,我與那些女孩,就是我乘都營線,而她們搭JR線,我們偶然會在同一個站相遇,但更多時候是即使我們的列車經過同一個地方,我們出閘的站總是不同。妳愛我,我們有深刻的交集,但我不是妳的終點。
在東京搭乘地鐵,總要踏上幾條自動扶手電梯。我一直盯著前方,臉龐卻未有間斷感覺到第二個人的溫熱,包括呼吸和吻。東京的室內外溫差大得有點過份,穿著毛絨外套的她說:「I feel so hot. I’m not sure if that’s because of you.」
「Nope, the weather is really hot.」我淡然回應,真的沒有意思跟她調情。
「So do you feel hot?」
「Yes, but I’m lazy to have my coat in hand.」
列車裡,她緊抱著我,親吻我的脖子、臉頰、咀唇,我卻像一隻殭屍,繃緊站著。我緊閉雙眼,不是因為我享受這一切,而是不想面對車內其他乘客向我們投射的怪異目光,保守的日本人一定覺得這二人「好該煨」。年紀小的時候,血氣方剛,我渴望能隨時隨地跟喜歡的人纏綿。只是,有一次,我牽著當時的那個她乘火車,在我們上車的一刻,她鬆開了我的手,及後向我解釋:「我見到我媽剛下車。」我明白,我真的明白。當連拖手也是忌諱,我們又怎能在公眾場合擁吻?我學會也習慣了低調處理所有與她們的親密關係,甚至主動雙手插袋,免除了妳不拖我的擔憂。我記得,初時與Black Russian相戀,有晚我們在紅磡火車站的月台熱吻了10分鐘,一班又一班的火車與西鐵在我們旁開出,而我們忘了地球在轉,只記得兩個人的世界。我,也許沒有那樣迷戀他,純粹覺得能跟一個人如此公開纏綿實在太爽快。
我跟她不知吻了多久,列車終於帶我回到赤阪,我再一次輕輕的推開她,贈了我跟她這一輩子最後的一個吻。「You know this is my last night in Tokyo and I’m going back home. If you wanna see me tomorrow, just send me Facebook inbox message.」她誠懇地說,但我已把剛才的那個吻當作我與她在這輩子緣份的終結。
我回到膠囊酒店睡了一覺,翌日醒來,在新宿二丁目發生的一切都像一場夢。只是,我在刷牙的時候,發現咀唇都爆裂了,牙刷都沾了鮮血,這證實慾火於昨晚燃燒過。我望著鏡子,猜想咀唇應該是被那個人咬損。我用紙巾印一印唇,在塗唇膏之時,瞬間回顧了幾小前的事情。我親這個南美女子,就等同我親吻夜宵的那塊炸豬扒,沒有半點情感的騷動。反之,從前跟那些女孩一起躺著,互相環抱,雙腳交纏,心會「噗通噗通」的跳動,腦會產生「很想要她」的感覺。我喜歡側著頭在旁看她們的睫毛,趁她們還在睡然後偷親一下,簡單如此就能挑起我的慾望,但我在地鐵站連多看南美女子一眼也不想。對我而言,情和慾是交織在一起,沒有情份,多少前戲也是徒然, 我無法陷進只有性沒有愛的關係。這天,我步出酒店,氣溫高得我可以穿短袖上衣,再不需要借陌生人的體溫取暖,於是我漠視所有她傳來的短信。
我發現,自己的愛情就像東京地下鐵之旅。每次我失去一個人,以為很快就找到別個替代,就像轉線的時候以為是點對點,下車走了半輩子的路,才到達另一個月台。情況正如我從東京站搭乘丸之內線,在大手町站下車,在站內步行了15分鐘,才到達三田線的月台。明明東京去御成門只需要6分鐘的車程,我卻花了22分鐘才成功出站,遠眺到閃閃發亮的東京鐵塔。
但至少,我最終能看到快樂的東京鐵塔。再等,我應該會等到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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