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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一天不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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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不大喜歡看電視。先別說電視節目的質素,我不怎麼看電視的主因,是我不願讓廣告打擾我欣賞節目的雅興。

小時候,我倒是有點討厭廣告。二十多年前,沒有互聯網,沒有收費電視,只得依賴免費電視頻道。每每看到節目最精彩的部分,廣告便會跳出來,不論是張大勇接近畸胎真相的緊張時刻,或是Jack Torrance欲破門殺妻的一剎,那既緊張又期待的心情都總會給三分鐘的廣告時段冷卻,教人不是滋味。

細心想想,我真的很討厭廣告嗎?

不是吧⋯⋯

或許,廣告大概有兩種。

有些廣告令人生厭,有些廣告則讓人百看不厭。

讓人百看不厭的,就是那些內容跟產品推銷沒有什麼直接關係,富有故事色彩的宣傳短片。

「有緣嘅,我哋會再見!」

記得這句對白嗎?這是黎明的經典。

一個愛情故事,一首扣人心弦的歌,將一句老套的對白變得浪漫,一段討厭的廣告時間變得有趣動人。

我很喜歡那個廣告,喜歡那個童話般美好的故事。

我相信緣份,相信「有緣千里能相會」。

可是,有緣份又怎樣?偶爾相會了又怎樣?要不是雙方都願意聯繫對方,黎明跟童愛玲真的會再見嗎?

說到底,電話只能把有心人的距離拉近。緣份只是一段關係的發條,要它持續運行,總得靠兩枝指針的配合。

除了故事,我也愛那廣告歌營造的意境。

「抬頭望雨絲,夜風翻開信紙,你的筆跡轉處談論昨日往事。如何讓你知活在分開不寫意,最寂寞夜深人靜倍念掛時⋯⋯」

依著雨天的迷濛、靜夜的漆黑,平日潛藏的思念便會明目張膽的在腦海躥跳。相愛時,什麼也好,距離都是浪漫催化劑,令兩人更想對方,期待重逢。相思苦,苦於「活在分開不寫意」。相思亦甜,甜在「兩心難安」。

我嘛,嚐不了甜。我的那種思念是單向的,味道單純,單純的苦。我思念的舊時,是一件見不得光的破事兒,一件只能藏匿黑暗的爛東西。

「你討厭我嗎?」

他說不。

細心想想,他「不」討厭我,跟我「不」討厭廣告,沒有多大分別。

我不討厭廣告,因為那不值得。他說他不討厭我,原因大概也是一樣吧。

廣告,看看也無妨,看厭了,轉台就是。偶爾想起某個廣告,到YouTube找找便可以。但有人真的會重溫廣告嗎?

廣告這東西,再好、再特別,也不過是一段「攝時間」的短片。廣告,從來也缺乏欣賞價值,它本質就是不可愛。

想你,想見你。就是這麼簡單。

可是,有誰會想看見不可愛的?

很想對你說「若你用我的感情愛一天,願意讓時間靜下等你十年⋯⋯」

對不起⋯⋯

從前我不懂「對不起」和「我愛你」怎麼可以走在一起。

現在,我明白了。

我學不會面對你讓我看到自己不可愛的本質,還未學會不愛那個覺得我不值得的人,還未學會恨你,更學不會不恨你。

我卻真切的學懂「對不起,我愛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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