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oto via cc Flickr user Georgio)
我今年十八歲,剛考完dse。上星期放榜,成績只有十六七分,不夠讀大學,在retake與副學士之間我選擇了後者。我沒有豐厚家底,只是一個行出街跌個招牌會砸死十個八個的那種公屋妹。高昂學費加上漫長暑假,無意中找到一份兼職,寫明非色情非身體接觸,時薪卻百多元。急著賺學費之下決定一試。
與介紹人相約在佐敦地鐵站,邊走邊談工作內容,大概是清潔枱面,倒酒,點歌等等等手板眼見工夫,心想大概是等人用才出這麼高時薪吸引應徵,我一直以為我在應徵侍應,現在回想可天真至極,因為這份工,叫坐枱,又名陪酒。
在很後來我開始熟習「公司」的環境後,才赫然發現我的公司,其實是一所夜總會。從小到大,我認知中的夜總會總跟色情,賣身等詞掛勾。當中的媽媽生總會逼迫女生們獻身給客人,而那些客人大多是那種上了年紀頭頂地中海啤酒肚肥仔波帶臭弧牙石齊過棚牙兼做得我呀爺的大叔。
至今我做了差不多一個月坐枱,對夜總會的看法可謂徹底改變。首先夜總會並不夜,通常下午兩點開門做生意,三點開始熱鬧。客路方面老中青皆有,我坐過滿頭銀髮,志在猜骰盅的老伯;亦坐過青靚白淨,志在下班與同事消遣的八十後工程師。當然,亦有找木魚的咸濕伯父,但由於我還未等錢洗到要賣身,所以還是乖乖的做金魚罷了。最令我驚奇的是,夜總會的「爸爸媽媽」待每個女生如珠如寶,呵護備至。例如一眼看穿我是金魚,會主動隔走擺明找女人上床的客人,讓我一根汗毛也不少。
關於夜總會的二三事實在太多,也有很多故事有待分享。